“身份证上的人是我,卡里的钱也是我的,可为什么我就取不出这200元呢?”7月20日,铜陵市民金师傅向本网热线反映了他的困惑。 金师傅前几年在铜陵开出租车,在石城广场附近的邮政储蓄所用老身份证办了张邮政卡,在里面存了一些钱。后来金师傅去外地工作,临走前将卡里的钱取出,还剩余200元。2010年金师傅有事回铜陵,打算顺便将邮政卡里的200元钱取出来。但由于金师傅已将邮政卡丢失,所以金师傅只好带着后来办理的第二代身份证来到石城广场附近的邮政储蓄所取款,却被营业员告知不能取。因为前后身份证号码不一致。7月20日金师傅再次打算把卡内钱取出,但该200元仍取不出,想要取钱,要不将新身份证上的号码改为和老身份证一样,但这花费时间比较长;储蓄所表示还可以到身份证办理地开具相关证明,证实两者确系一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按程序让金师傅取到钱。 采访中营业员告诉记者:“储蓄卡丢失正常的程序是先挂失,7天后就可以取到钱了。而金师傅现在使用的是第二代身份证,上面的身份证号码与老身份证不一样。而且与金师傅的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也不一样。所以要有证据证明两个身份证是一个人才可取钱。” 金师傅则告诉记者,他的户口在宣城,宣城派出所将其户口本上出生年月弄错,使得他的二代证号码及户口本号码与老身份证号码不一,他也找了宣城当地派出所要求出具证明,证明两个身份证前后是一个人,可是宣城派出所不愿出证明,还表示,原来办该身份证的民警已退休。其经办的事宜他们不清楚。 “我这200元至今仍然取不到,到底有什么办法才能拿到属于我的钱呢?”金师傅很困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