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从未向银行贷过款,可前不久她和丈夫兴冲冲地准备贷款买房时,却因“有不良贷款记录”为由,被银行拒绝贷款。面对莫名而来的这个“不良记录”,刘女士怎么也想不通。
买房贷款牵出“不良记录”
4月初,刘女士和丈夫到我市某银行办理住房贷款。当银行调取个人信用记录后拒绝了刘女士的贷款请求,原因是刘女士“有不良贷款记录”。刘女士惊讶地说:“我从未向任何银行办理过贷款呀?”
4月22日,刘女士来到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查阅了个人信用报告。上面显示,这笔贷款的发放机构为农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贷款金额总计14200元。这笔贷款于2000年7月27日就已发放,2003年7月27日为贷款到期日。从信用报告上看,借款人除在2005年曾有过一次还款记录外,其后再无还款记录。截至刘女士查询时,未清偿的本金数额还有万余元。
贷款签名“肯定不是我的”
连日来几经查询,刘女士终于搞清楚这笔贷款确切的发放机构为农行西大街支行。
“究竟是谁假冒我的名义贷的款?”23日,刘女士来到农行西大街支行,希望能够查阅到当时的贷款资料。但该银行以“贷款资料要保密”为由拒绝。后因双方发生争执,气愤的刘女士报警后,银行方面同意她查看了资料。虽然只是被允许简单翻看了一下资料,但刘女士说,她发现上面显示的借款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确实都是自己的,但“签名肯定不是我的,这可以核对笔迹”。
刘女士说,她已经为看中的新房交了两万元定金,但现在却因为不良信用记录使贷款买房一事“搁浅”,如果不能按时办理贷款购房的话,很可能连定金也要不回了。
银行下周三给答复
24日下午,刘女士夫妇和记者来到农行西大街支行。刘女士希望能够再次详细查看贷款资料,以确定是何人贷款。一位姓宿的副行长以“资料要保密”为由予以拒绝。刘女士提出,为了澄清此事,她愿意和办理这笔贷款的信贷员当面对质,但被宿副行长以“解决不了问题,肯定会起争执”为由拒绝。
刘女士说,她总疑惑“是在复印件这个环节出了问题”。对此,宿副行长解释说,办理贷款的话,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肯定是不行的,“按规定一定要本人来办理,而且还要持原件,工作人员要查看比对的”。
宿副行长表示,这个贷款发生的时间太早,自己到西大街支行工作也就一年,他不清楚。如果确如刘女士所说贷款不是她来办理的,那究竟是哪个环节出的差错,他们还得核查。他说,既然这笔贷款曾有过一次还款记录,那应该能够查出一些线索。他说,会就此事向相关领导汇报,等到下周三就此事给刘女士一个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