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的提示性公告》,披露了控股股东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国风集团")将清算关闭,本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详情见本公司2010年11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2010-022号公告)
经向控股股东国风集团和实际控制人合肥市国资委了解情况,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国风集团持有本公司33.09%股份的处置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合肥市国资委也未做出决定。国风集团和合肥市国资委承诺,在可预见的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重大事项;
2、截止目前,国风集团依然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国资委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国风集团清算关闭有关事宜,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 一一年四月二十日